关于团购房办理“园丁卡”事宜的通知
教职员工:
3月7日下午2点,在工会活动中心进行团购房第二次宣讲,同时现场办理购房“园丁卡”。办理园丁卡需提供以下证明:
教师证、在职证明
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婚姻证明(如单身需在办卡时签署单身证明)
未成年子女(如有)户口本个人页及变更证明
如使用直系亲属姓名购房,需提供已在职员工的直系亲属证明
(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购房人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证明)
其它时间办理“园丁卡”的教职员工请到长阳半岛售楼处办理。
3月10日下午1点,参加看房的教职员工在西校区南大门集合,
乘车前往。请大家互相转告。
校工会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