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研发代工”,打造产学研结合新模式
刘忠范(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摘 要:“研发代工”是由科技研发机构针对特定企业的技术需求,组建由高水平专业人员构成的专门研发团队,面向市场需求开展订制化的技术研发。“研发代工方”与“企业方”通过全过程利益捆绑,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落地的无缝衔接。这是一个全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产学研结合模式,有望解决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难题。建议政府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制定配套政策,开展“研发代工”试点工作。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基础研究队伍。据统计,2016年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总数已跃居世界首位。我国还拥有全球最活跃的企业,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快速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这两大板块之间并未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表现为非常低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大量的科技资源浪费、以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足,导致多数企业只能参与中低端产业的国际竞争。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之路,推进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是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
二、“研发代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之路
与传统的加工制造领域的“代工生产”不同,“研发代工”是由科技研发机构针对特定企业的技术需求,组建由高水平专业人员构成的专门研发团队,面向市场需求开展订制化的技术研发。“研发代工方”与“企业方”通过全过程利益捆绑,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落地的无缝衔接。这种“研发代工”模式有以下优点:
(1)有效解决企业、尤其中小型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不足、缺少核心竞争力的难题。通过“研发代工”模式,企业建立了专属于自己的研发平台。该平台由研究实力雄厚的专业研发机构负责运行管理,针对企业需求开展市场牵引的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代工”平台设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大中城市,解决了偏远地区企业人才吸引力不足和普通企业研发文化匮乏的难题。
(2)有效解决我国基础研究与产业脱节严重、成果转化率低的难题。“研发代工”团队直接对代工企业负责,有着明确的技术和市场目标,避免了当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闭门造车”、研究成果不接地气因而很难转化的现实问题。
(3)“研发代工方”专注于技术研发,“企业方”专注于产业化和市场开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回避了“教授办企业”的诸多问题,大幅度增加科研人员推进成果产业化的意愿。
(4)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方式通常采用项目制或技术转让制。在高新技术领域,一般风险高、成功率低。“研发代工”模式不拘泥于单一特定技术的合作成功与否,而是全方位的捆绑式合作,通过共同努力和坚持实现技术与市场的对接,因此可大幅度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这种协作模式还有助于双方共同打造品牌产品,并不断升级换代,提高市场竞争力。
(5)针对特定高科技领域的大型研发代工平台,可对接多个相关企业。通过知识和硬件设施共享、技术团队专有的运行机制,可大幅度降低研发成本。在政府资金和风投的支持下,研发代工机构还可以布局中长期技术研发,不断提升研发代工能力和对外吸引力。
(6)有助于改善以盲目追求发表论文为导向的当前科技评价体制,引导广大科研人员从事真正有实用价值的研究,让国家不断增长的科技研发投入能够真正开花结果。
基于以上理由,提出三点建议:
(1)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代工”试点
由政府主导,选择若干典型的高新技术领域(例如石墨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成立由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组织共同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代工”模式的试点工作。
(2)制定配套政策,对研发代工机构给予倾斜支持
针对性地制定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按“特区”模式先行先试。政府可以按PPP模式,参与建设研发代工机构,并在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税收等诸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在北京全国科创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中引入“研发代工”模式
北京集中了全国最雄厚的科技创新资源,蓄势待发中的雄安新区是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探索的最佳场所。建议在北京“三城一区”和雄安新区建设中,通过“研发代工”模式,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资源与企业整合,建立若干大型高科技产业研发平台,开拓具有北京和雄安特色的“研发总部经济”。